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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空体育,星空体育官网,星空体育网页版,星空体育app下载,星空体育入口,星空体育网址,星空体育注册网址,星空APP下载,世界杯,2026世界杯收养东莞市福利机构的儿童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收养程序的是怎么样的?有什么要求?

  第一,一票否决的情形如下: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实的;参加非法组织、组织的;买卖、性侵、虐待或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及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有故意犯罪行为,判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重度残疾或者智力残疾、重大疾病的;存在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的;有无疏于照看、忽视、胁迫、拐卖、未成年人,及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未成年人等行为;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第三,收养申请人须年满三十周岁,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最大差为60周岁。

  第四,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申请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本人的申请,有效期6个月。

  收养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监护的未成年人,按照《东莞市收养登记轮候及评估暂行办法》进行收养登记轮候管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收养政策规定并有收养市社会福利中心监护的未成年人意愿的中国内地居民,可本人(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到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填写《收养申请人情况声明》,并带上相关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原价和复印件(彩色),申请收养登记轮候。如本人因特殊情况未能到现场办理,可填写《个人委托书》,请求受委托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办理。

  相关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彩色),其中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必须提供。

  第四,本表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填写,委托他人填写的,需一并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

  预约指引: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或“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选择“预约办事”→首次登录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公众号版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选择“综合服务二区”→选择“综合业务”→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后再选择办事时间即可完成办事预约。

  办事指南查看: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搜索“收养登记轮候”→选择“可办地区”为“东莞市”→点击“办事指南”,即可查看该事项的咨询电话、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等办事信息。

  若东莞市儿童福利机构有适合送养的未成年人,市民政局按轮候顺序通知收养登记轮候登记家庭。根据待被送养未成年人需求情况,按照收养申请人的收养意愿,为待送养的未成年人匹配最多5个(愿意收养病残未成年人的优先或单独匹配)收养意愿人,匹配成功的,收养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进入收养评估程序。

  a、市民政局收到收养登记申请有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书面申请”,邮箱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市民政局)后,经初步审查收养申请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向收养申请人发出《收养评估通知书》。收养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收养评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方(具体评估方由市民政局安排)提交相关材料,并填报《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收养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收养申请人经济状况声明》等,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收养申请人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估。

  b、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需要,可以采取面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全面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情况以及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出具《收养能力评分表》。收养能力评估结果合格且收养能力评估得分在组内排名第一,收养申请家庭与被收养儿童进入融合期,共同生活30-60天。

  c、融合前满后,评估机构出《融合情况调查报告》《收养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收养申请家庭,东莞市民政局通知收养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提供有关办理收养登记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由市民政局电话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所需材料齐备,可到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承办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进行审查,30天内审批。对符合收养登记规定的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收养申请人现场颁发《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医学检查证明(含心理健康情况检查,由市中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

  1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收养申请人向评估方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4.医学检查证明(含心理健康情况检查,由市中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5.家庭经济状况材料;6.收入证明;7.房产证明;8.信用报告;9.学历证明;10.无犯罪记录证明;11.无暴力倾向证明;1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a.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b、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2)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5)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c.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5)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d.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效期6个月)

  (4)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e.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效期6个月)

  (4)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导语】:收养东莞市福利机构的儿童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收养程序的是怎么样的?有什么要求?

  第一,一票否决的情形如下: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实的;参加非法组织、组织的;买卖、性侵、虐待或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及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有故意犯罪行为,判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重度残疾或者智力残疾、重大疾病的;存在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的;有无疏于照看、忽视、胁迫、拐卖、未成年人,及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未成年人等行为;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第三,收养申请人须年满三十周岁,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最大差为60周岁。

  第四,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申请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本人的申请,有效期6个月。

  收养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监护的未成年人,按照《东莞市收养登记轮候及评估暂行办法》进行收养登记轮候管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收养政策规定并有收养市社会福利中心监护的未成年人意愿的中国内地居民,可本人(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到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填写《收养申请人情况声明》,并带上相关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原价和复印件(彩色),申请收养登记轮候。如本人因特殊情况未能到现场办理,可填写《个人委托书》,请求受委托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办理。

  相关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彩色),其中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必须提供。

  第四,本表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填写,委托他人填写的,需一并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

  预约指引: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或“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选择“预约办事”→首次登录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公众号版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选择“综合服务二区”→选择“综合业务”→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后再选择办事时间即可完成办事预约。

  办事指南查看: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搜索“收养登记轮候”→选择“可办地区”为“东莞市”→点击“办事指南”,即可查看该事项的咨询电话、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等办事信息。

  若东莞市儿童福利机构有适合送养的未成年人,市民政局按轮候顺序通知收养登记轮候登记家庭。根据待被送养未成年人需求情况,按照收养申请人的收养意愿,为待送养的未成年人匹配最多5个(愿意收养病残未成年人的优先或单独匹配)收养意愿人,匹配成功的,收养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进入收养评估程序。

  a、市民政局收到收养登记申请有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书面申请”,邮箱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市民政局)后,经初步审查收养申请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向收养申请人发出《收养评估通知书》。收养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收养评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方(具体评估方由市民政局安排)提交相关材料,并填报《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收养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收养申请人经济状况声明》等,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收养申请人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估。

  b、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需要,可以采取面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全面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情况以及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出具《收养能力评分表》。收养能力评估结果合格且收养能力评估得分在组内排名第一,收养申请家庭与被收养儿童进入融合期,共同生活30-60天。

  c、融合前满后,评估机构出《融合情况调查报告》《收养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收养申请家庭,东莞市民政局通知收养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提供有关办理收养登记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由市民政局电话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所需材料齐备,可到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承办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进行审查,30天内审批。对符合收养登记规定的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收养申请人现场颁发《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医学检查证明(含心理健康情况检查,由市中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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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申请人向评估方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4.医学检查证明(含心理健康情况检查,由市中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5.家庭经济状况材料;6.收入证明;7.房产证明;8.信用报告;9.学历证明;10.无犯罪记录证明;11.无暴力倾向证明;1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a.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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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d.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效期6个月)

  (4)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二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二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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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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